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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是兆新
导语:新媒体的政务发布也应该符合新媒体的规律,公正、严谨、可读。基于此,面对各政府部门提供的材料,小编也至少应该具备几种精神,严谨、有灵气、会玩儿。针对“政务发布的职业化包装”这一命题,将分三部分把我的经验整理成文,与大家分享。

说到政府微信公众号的发布,最核心的“真谛”可以归纳为两句话:“有关方面发布的内容≠读者关心的内容”,“有关方面发布的文字≠新闻语言”。一言以蔽之,就是编辑们所戏称的“政务新闻的报道一定要说人话”。事实上,这两个公式说起来容易,但细做起来确有无穷内涵,而直觉则是这内涵的最终原动力。但在编辑的直觉形成之前,政务新闻还是有法则可循的。
媒体发布的新闻与形似公文的“政务发布”的区别。
对于新闻记者、编辑而言,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选点”,做新媒体也如此。要想把每一条“政务发布”转换成媒体新闻,而非公文,就必须首先弄明白二者之间的区别。所谓“政务发布”是指有关部门撰写的工作材料,这些材料的形式近似于工作简报,且满篇多为显示工作成绩的统计数字,发布内容及文字几乎没有可读性,更无法做到接地气了。尽管不少发布内容与民生有关,但其内容的角度更倾向于工作性质,这使得公号的增加影响力和吸粉异常困难。

与此相对应的是新闻,这是指经过编辑进行新闻包装,用多数市民关心的新闻角度及通俗语言展现出来的内容。经过新闻包装后的新闻的会有更多的读者关注度,这取决于编辑对发布内容理解的专业性,及对受众阅读心理的揣度。说白了,就是编辑把有关部门文字材料的工作角度、语言翻译成读者所关心的角度,再用读者通俗易懂的话(新闻语言)表述出来。按照这一思路,只要与民生有关的政务发布就都有进行新闻包装的空间,而其包装后的形态也必然更适合受众的阅读胃口。因此编辑在做内容时要时刻绷着一根弦:读者最想从这条新闻里知道些什么?
这一理论使我想起多年前我在京华时报独家报道的一条一版头条新闻。2002年的一天,北京市多家媒体受邀参加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现户籍管理总队)负责人网上解答户籍问题的活动。活动过程中一名市民询问,本市新生儿出生后,其母亲是外地户籍的,是否可以随其北京户籍的父亲在北京上户口。因为此前北京市一直要求新生儿户口必须落在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因此我对这一问题格外关注。当时有关负责人回答,各派出所已经开始按“新生儿户口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执行,此外并未再解释更多的内容。
事实上,其他很多媒体都以“户籍负责人网上解答户口问题”的角度,刊发了这一新闻。这一角度并非无关民生,但因为此前“新生儿户口随父随母自愿”的呼声极高,因此相比后者而言就算不得什么大新闻了。考虑到这一点,当天我给报社发回的新闻就选择了“外地儿童户口可随父进京”的角度,其他内容则附在新闻里。随后,报社用头版头条的位置刊发了这条新闻,并于第二天引起北京市民的高度关注。这一简单的新闻包装,也从另一侧面诠释了“政务发布”与“媒体新闻”的区别,经过新闻包装的内容引发了市民关注,而其它媒体的报道则被埋在其他新闻里。
点评:编辑的职责是做新闻,不是搬运材料。
附:参考例文《外地儿童户口可随父进京》
本报讯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网上解答户籍问题时透露,北京已经开始启动“外地籍学龄儿童户口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同时,每月十几元的暂住证管理费也已经取消。
下午3点,人口户籍管理网上解答活动一开始,第4位网民就提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孩子户口随父随母自愿能否在北京实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孟繁荣肯定地说:“这方面的政策已经启动。目前,随父亲户口落户在北京的外地籍儿童已有4500人。具体条件是: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而且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年满5周岁且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申请落户者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每户只解决一名子女。2000年4月1日以后生育的,违反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超生子女不予安排进京。”
对取消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7项收费问题,史崇新副处长答复:“从2002年3月1日开始,办理暂住证只需交纳5元工本费。”孟繁荣还透露,北京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更换第二代身份证。
(责编:姜超)
